| 巴南区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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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25 09:31 文章来源:巴南区农牧渔业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了确保今年11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顺利实施和2007年1月1日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9月6—8日,巴南区农业局植保植检站派出4名执法人员深入到鱼洞、界石、南彭、一品、跳石、安澜等镇街的农药经营市场,向广大农药经营者宣传了有关法规,发送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第632号《公告》和《首批可替代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杀虫剂品种及使用技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推荐农药和植保机械名单》等资料。
在进行宣传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对农药经营门市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经过近几年的整顿,巴南区农药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各经营门市均办了营业执照经营农药;国家将禁止销售的5种高毒农药,只有甲胺磷一种在销售;经营其它高毒、高残留农药(如氧化乐果、三氯杀螨醇等)都设立了专柜,而且标注了“高毒农药不能用在蔬菜、茶叶、果树、中药材上”字样;各经营门市基本上无过期农药;未发现急性剧毒鼠药销售。
通过这次宣传检查,提高了广大农药经营者对国家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重要性的认识,纷纷表示将自觉遵守国家规定,明年1月1日起不再销售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他们还表示要向广大村民宣传购买、使用高效、低毒、无公害的农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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