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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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09 10:17 文章来源:巴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一)企业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
3、研发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
4、企业负债率低于≤70%。
5、企业总人数一般在500人以内。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2、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易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3、项目具有一定的成熟性。
4、项目具有自主的知识产权。购买、转让、合作项目,应具有相关的合法的合同。
(三)方式和金额
1、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
2、一般项目支持额度在100万元以内;个别重大项目在200万元以内。
(四)申报程序
1、企业向市科委提出申请,填写申报书,上报有关企业及项目的资料。
2、推荐单位对企业和项目材料进行审核了解后,符合条件的同意申报。
3、企业按《申报须知》要求准备申报资料一套报市科委审查。
4、市科委组织专家论证(也可委托企业自己组织专家论证)。
5、市科委在专家论证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市科委的推荐意见。
6、企业按市科委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装订材料一式五份,汇同按规定格式录制的申报软盘两份邮寄至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