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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2006-05-09 11:17  文章来源:巴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申报条件
1、从事高新技术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 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
2、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当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5、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收入的5%以上。
6、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7、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
8、企业产权明晰,有完善的技术、生产、财务管理制度。
9、企业经营期在一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1、《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简介和业务状况分析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附本)复印件。
4、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签章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及纳税凭证。
5、已认定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提供《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复印件。
6、单位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
7、其他有关材料(包括ISO认证、生产许可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8、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三)上报批准
经巴南区科委初审签署意见后报市科委,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颁发铜牌及认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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