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巴南区科技企业申报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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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17 15:40 文章来源:巴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具备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经营机制。以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生产、销售科技产品为主要业务的企业。
2、企业有依法制定的企业章程和财务会计、经营管理、劳动用工等制度,有固定经营生产场地及必需的技术设施和条件。
3、企业从事技术开发的专业人员和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不得低于职工总数的20%。
4、企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经费占企业年销售收入3%以上。技术性收入占年销售总收入的20%以上,或技术性收入和科技产品销售收入占年销售收入的40%以上。技术性收入包括企业在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承包、工程设计、技术出口及中间试验、新产品生产中的收入。
5、企业必须依法经营,依法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各类统计报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重合同、守信誉,如实申报经营状况,依法纳税,合法经营。不得侵害职工合法 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注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二)申报材料
1、《重庆市巴南区科技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章程。
5、上一年度和最近一季度财务报表。
6、产品开发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三)巴南区科委初审
1、企业条件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四)巴南区政府批准
颁发《科技企业证书》并授牌。
(五)年度审核
对符合科技企业条件的继续保留,否则,取消其科技企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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