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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企业投资(新、技、扩建)项目核准和备案
2006-05-17 15:47  文章来源:巴南区经委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受理部门:巴南区经委
审理机关:区经委、市经委
经办科室:企业发展科
办理地点:区经委办公楼309室
联系电话:66221341。
审批依据: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渝府发〔2004〕109号)
收费标准:无
应提交材料:1、备案表(一式五份);
      2、企业申请备案的请示文件;
      3、备案报告书;
      4、企业决定投资的有效文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行业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7、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审批程序:
1、区经委备案项目:企业报区经委审核后,核发备案证;
2、市经委备案项目:企业报区经委审核后,转报市经委审批。
办理时限:区经委收到合格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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