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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006-05-17 16:03  文章来源:巴南区建委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审批机关

巴南区建委

审批科室

建管科

联系电话

66222977

审批依据

建设部《建筑工程许可管理办法》

收费依据

及标准

1、   交易费

建设单位:工程造价×0.36;施工单位:工程造价×0.84;劳动定额测定费:工程造价×1.4

2、城市建设配套费140/平方米(主城区)、110/平方米(主城区外市圈内)渝府发[2003]92号文;44.28/平方米(其它地区)

前置审批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已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提交材料

(一)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计委项目批文

(三)国土建设用地批准书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六)已经审批同意的项目报建表及中标通知书

(七)消防施工图审核意见书

(八)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商品砼采购合同及其生产企业资质

(九)环保三同时备案手续

(十)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十一)质量监督申报受理通知书、安全监督通知书

(十二)配套费、质监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纳凭据

(十三)工资保障金缴存凭据

(十四)涉及拆迁的,还应提供拆迁手续

审批程序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签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寂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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