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2006-05-17 16:15  文章来源:巴南区卫生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审批机关: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局

审批依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应提交材料: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环保和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3、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从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职称、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护士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从业人员花名册;

      5、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用房平面图;

      7、医疗机构验收合格证明;

      8、资信证明;

      9、其他。

审批程序:1、受理;

     2、审核;

     3、登记;

     4、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办理时限:4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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